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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新区图书馆退还读者证押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4 15:2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新区图书馆自2018年4月15日起,启动免押金办理借阅服务,并于2018年4月20日发布通知读者到馆退还押金,现由于我馆开展新系统数据迁移工作,避免未退还押金读者信息数据损坏或丢失,拟于至2021年12月7日前继续办理退还押金手续,过期不到馆办理视为放弃退还押金,于2021年12月8日起统一设置为读者一证通,可在清远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每个身份证可到馆借阅10册书籍。具体退还押金手续如下:

    一、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材料

    (一)本人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并附上委托书1份。

    二、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图书馆一楼前台

    地址: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33号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

    星期一  闭馆

    星期二至星期五  8:30-19:00

    星期六、星期日  8:30-12:00  14:00-17: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确保读者一次性办理成功,请先确认读者证是否已还清所借图书。如未还清,请携带书籍到馆归还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如书籍丢失或损坏严重,请购买与原借阅一样的书籍到馆归还,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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