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禾云镇紧紧围绕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发展目标,将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列为“百千万工程”提速年重点工作,聚焦沙河片区和典型村东社村现有产业基础,投资5000万元全力打造500亩全区、全市现代设施农业“样板区”,充分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让土地“活”起来、农民“富”起来、村集体经济“强”起来。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好乡村发展“强基”牌。禾云镇坚持支部引领、党员带头,把“党建红”的因素融入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全链条中,以党建“软实力”撬动产业“硬支撑”。一是高位推动。广州市委副书记陈向新,市委常委、秘书长边立明先后到东社村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清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报山作为挂点市领导也亲自把脉指导现代设施农业试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到东社村田间地头里推动谋划市、区现代设施农业试点工作。二是党建赋能。推行“党组织+企业+农户”产业发展模式,镇党委指导协助运营企业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作用,引领党员聚在现代设施农业、群众富在现代设施农业,实现党建赋能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无缝衔接,为党建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注入强大红色动能。三是党员带动。建立党员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开展“党旗飘扬促发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聘请一批“懂农业、懂技术、懂管理”的农村党代表包村到户。同时通过提级统筹管理乡村人才库,由镇党委牵头、村党组织推进、基层党员一对一牵线,邀请和鼓励“雁归”人员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发展项目。
二、充分优化产业发展模式,打好现代农业“特色”牌。禾云镇全力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力争用更少的资源和投入实现更好的产出和效益,不断优化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样板。一是探索实施“七统一分”发展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实行分户经营”。“七统”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扶持与服务,为经营户解决难以解决的选址、建棚、配套、资金、品种、技术及销售等方面问题;“一分”调动经营户积极性,分出效益及活力,实现引领示范及辐射带动效果。二是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坚持“镇建设、企业用、村收益”的原则,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前期由村经济联合社以600元/亩左右的价格流转土地,租给镇属国企搭建现代设施农业大棚和附属设施,建成后亩均年租金提升至约7000元租给企业,由企业作为管理主体负责日常维护,其中镇属国企再以每亩1500元左右的租金作为项目所在村“两委”服务管理费归入村集体经济。三是鼓励村(社区)创办“强村公司”投资现代设施农业,承担大棚租金、化肥、种子的开支,并统一销售,农户以劳动力入股,利润五五分成,变农户“单打独斗”为村集体与农户“抱团发展”,实现菜农与村集体双赢。
三、充分唤醒沉睡土地资源,打好提质增效“富民”牌。
禾云镇始终把富民兴村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建设现代设施农业,让沉睡土地“焕”新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同时鼓起了群众和村集体的“钱袋子”。一是积极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整合村级闲置人力资源,推动村集体整合劳务输出,与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培育专业的种植、吊蔓、采摘、包装等队伍,带动村民参与到种植、打包、装运、销售等工作中,500亩现代设施农业试点工作可增加就业岗位300人,就业村民每年人均增加收入约50000元,带动村集体年增收50余万元,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实现村集体和群众同步增收。二是提升土地种植效益,算好“亩产账”,让每寸土地都“活”起来,500亩的土地原种植番茄亩产仅6000斤,通过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盘活利用后,亩均产出大幅提升,建棚后年亩产预计3万斤,产值从450万元提升到2250万元,实实在在富了群众,成为了群众增收的又一支柱。三是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运营公司实现盈利后,以实际销售量按一定比例对项目所在地村进行分红,以种植100亩大棚果蔬为例,每年产出150-200万斤的标准,预计每年能增加10-20万元的分红,分红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救助帮扶等公益事业,有效丰富乡村振兴内涵,加快富民兴村步伐,确保乡村发展长期效益。(禾云镇人民政府供稿)
近年来,清新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完善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探索“全”,规范农房全流程建设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联同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修订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建房设计、审批、建设、验收、使用、流转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印发农村建房户型设计方案图集及建筑风貌方案,引导村民选图设计,提升新建农村农房风貌;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一窗收件一站服务”的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批制度,明确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流程,减少村民因对流程不了解和资料细节有误导致反复跑动;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参照落实《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规范农村建房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保障了农村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成宅基地互换、赠予、流转等方面规定,为后续推进宅基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打下基础。
二、鼓励“转”,支持探索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继续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有效模式,及时推广先进宅基地改革经验。三坑镇安庆三和村将村中池塘、空地等约30亩闲置用地和30户旧农房整体“打包流转”,成功引入清远市稻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民宿项目投资建设;三坑镇布坑岗边三村知行民宿、安庆三和村古道里民宿、湴崀田寮村金谷里民宿等“修旧如旧”的民宿项目均通过整村宅基地整合,成功引入温泉民宿企业,有效解决古村落衰变成“空心村”的问题,推进“特色温泉康养+全域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太平镇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资源整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依托秦皇山区优质的红色资源和山水生态资源,打造红色主题生态文旅度假风景区和红色研学基地。
三、推动“智”,落实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化。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区开始逐步推动启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并谋划直接在清新区宅基地管理系统部署工作。通过建立本地宅基地用地审批的线上办理机制,纵向全过程监管各地区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横向与各部门互联互通,规范化和标准管理流程大幅度精简管理环节,提升宅基地审批管理效率从而减少群众办理时间,目前项目已经完成编制实施方案,正积极申请落实资金。
2021年至今,我区共进行宅基地审批2756宗,审批总面积约405亩,涉及人口数12300人。(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近年来,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农”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有力推动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强化统筹引领,构建科学高效普法机制。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了《2024年清新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作为必修课,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明确了95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分工,要求局各部门持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各项普法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送法下乡,推动法治精神进村入户。一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坚持每年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农村开展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开展乡村振兴普法系列活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后,我局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农业、熟悉农村和贴近农民的工作优势,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举办讲座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和有效实施。三是开展农民丰收节普法同庆活动。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为乡村法治宣传的主阵地,深入农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和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截至目前,清新区已举行7届农民丰收节普法同庆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向群众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肥料、种子知识宣传手册和宣传传单等普法宣传材料,将普法有机融入庆丰收活动,使农民群众感受丰收喜悦的同时感受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三、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为着力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三个精准”(精准遴选、精准轮训、精准结对)在全区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204个行政村居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20户,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覆盖率达98%。通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动示范户成为乡村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区农业农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