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信息表
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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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项 |
填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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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事项大类)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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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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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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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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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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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级别 |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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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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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清远市清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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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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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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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国家机关、合法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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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具有法定资格,且一般应持有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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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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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4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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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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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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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表格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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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程流程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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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在“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外网系统”在线申办,提交相关信息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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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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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办事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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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特设股 |
清远市清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特设股 |
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6号之一 |
0763-5813116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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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763-582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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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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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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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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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事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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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无级、一级、二级、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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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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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人办事需要到现场窗口的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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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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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常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单位为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请填入整数,如:1 为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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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办服务 |
○有 ○无 |
填写事项现有是否已开通在线申办,选择是,需要填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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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服务 |
○有 ○无 |
填写事项现有是否已有网上咨询,选择有,需要填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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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服务 |
○有 ○无 |
填写事项现有是否已有结果查询,选择有,需要填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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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查询服务 |
○有 ○无 |
填写事项现有是否已有进度查询,选择有,需要填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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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上全程办结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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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服务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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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外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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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身份验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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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验证是否需要CA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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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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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分类 |
个人、企业、个人和企业、机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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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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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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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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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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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
非投资项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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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 |
项目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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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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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 |
项目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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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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