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新区工业产品
生产企业专项调查的通知
清新区工业产品生产企业: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调查的通知》(粤质监监函[2016]190号文)精神要求,为全面掌握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提高职能部门监管效率,现要求清新区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填表注意事项:
一、单位名称、地址按营业执照填写,主导产品名称按主次顺序填写,产品类别按附件2填写。
二、企业经济类型共分9个类别,分别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
三、以下两栏无需填:所属支柱产业及主要分布区域;被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被执法查处情况。
四、单位名称处需加盖公章,调查员写企业填表人,核查员不用填,原件需于2016年5月30日前交回清远市清新区质监局质量股(地址: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6号之一即财政局旁,可邮寄)
联系人:陈娜 联系电话:5854152 13926659938(请加QQ群548120796,方便工作联系)
附件:1、广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2、广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明细
清远市清新区质监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