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103号),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锅炉整治大排查工作,发现清远市清新区金华塑料有限公司的1台锅炉(锅粤RK3297)已报废、清新县太和镇静洁清洗服务部的1台锅炉(锅粤RK3238)已经拆除、清新县山塘镇恒洁干洗服务部的1台锅炉(锅粤RK3224)已停用、清远市清新区兆丰食品有限公司的1台锅炉(锅粤RK3282)已拆除、清远市九龄酒业有限公司的1台锅炉(锅粤RK3251)已拆除,但均未办理相关手续。鉴于以上锅炉属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范围,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在公告发出5日后注销以上企业的共5台特种设备。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