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局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制定《2025年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会、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同时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确保文件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精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56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目前全局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6名。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推进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应用。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升案卷质量。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等医疗行为。一是开展公共场所、学校、托幼(育)机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336间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04份,作出行政处罚3宗,罚款金额1.35万元。二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9间次,作出行政处罚13宗,罚款金额18.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68元,没收医疗器械7箱。三是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8间,发出监督意见书17份,作出行政处罚11宗,罚款金额13万元。四是有效开展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次、各类医疗机构73间次,重点场所115间次,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发出监督意见书91份,均责令限期整改,期间作出警告行政处罚3宗。五是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医疗美容机构、口腔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机构、互联网医疗乱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权力监督,化解矛盾纠纷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3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0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并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
2.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按时核查、处理和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信来访等多渠道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受理、转办、督办、反馈流程。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32件,案件办结率为100%,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11宗。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主体,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护士节”“医师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领导干部、医务人员、管理相对人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医护人员执业管理制度》,提高了各医疗机构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书记始终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带头做表率,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
(二)新业态监管面临挑战。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业态快速发展,相关的监管手段需要及时跟进和完善。
(三)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需拓展。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新媒体普法的方式需要提升。
五、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我局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护航全区人民健康、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