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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政策解读

时间: 2023-08-14 15:2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乡村振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285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结合清新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形成《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指导清新区统筹推进区域范围内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实施目标:到2022年底前以优先治理重点区域自然村为主,全面完成治理人口集中、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黑臭水体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然村,主要受益自然村354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56%以上。

  2023年底前,进一步治理人口较集中自然村、位于河流沿岸自然村,同步进行老旧设施改造及管网提质增效,主要受益自然村86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2%以上,初步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2024年底前,重点工作为老旧设施改造及管网提质增效,主要受益自然村35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

  2025年底前,加大力度推进为老旧设施改造及管网提质增效,同步完成未治理自然村治理设施的建设,主要受益自然村86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8%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政策意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以科学精准开展空心村治理模式优化、低效设施提升改造与问题管网修复完善为重点,切实提高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规划》明确了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任务目标

  清新区2818个自然村中,共有1416个自然村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0%。

  根据《清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清新区治理现状及实际治理需求,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8%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规划》提出“一村一策”治理情况

  《规划》提出了“一村一策”治理要求,明确了各镇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时间。结合清新区村庄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方面,通过现场调研,在充分了解村庄治理需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模式,提出“一村一策”。

  本规划清新区共41个自然村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包括39个自然村采用建设设施模式,2个自然村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

  (三)《规划》提出低效设施及问题管网优化提升工程

  根据《清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现场调研基础上,结合清新区实际情况,《规划》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对治理模式不合理、设施建设质量差等问题,通过“原址修复、原址新建、异地新建”等方式,制定低效设施及问题管网优化提升工程清单,涉及设施及管网改造部分216个自然村,涉及治理模式优化部分304个自然村。

  (四)《规划》提出要探索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规划》对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的运维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目前,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责任分工尚不明晰,大多数管理工作主要由村镇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和专业性有待提高。因此,需从“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架构”、“选择适宜运维模式”“规范运维管理和管护措施”和“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等方面对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建议。

  (五)《规划》提出资金筹措方式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多元投资、多方参与的方式筹措建设与运维经费。一是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和涉农资金,充分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二是各级政府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三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赞助、冠名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六)《规划》提出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联动督导、信息互通机制。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系统建设工作中,通过积极探索,清新区创造出一套具有清新特色的“六个统一”模式;二是资金保障,通过“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农户收一点”的办法,筹措建设和运维资金;三是建设保障,建设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惩处不按规定、技术标准接管施工的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抓好项目建设质量;四是技术保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技术力量;五是运维监管保障,出台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办法和考核细则,探索并形成适合本区特点的规章制度。六是强化公众参与,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和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四、制定或者修订的亮点

  本次规划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以各镇村庄规划的人口集聚程度和自然村为抓手,优先考虑重点区域,先急后缓,有序实现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全覆盖,建立完善的农村污水运维管理制度和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家庭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黑水和灰水,其中黑水指厕所冲水,灰水指厨房污水、卫生淋浴水、洗衣水;国家鼓励黑水灰水分类收集处理。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清新全区纳入乡村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村庄,主要包括禾云镇、浸潭镇、龙颈镇、三坑镇、山塘镇、石潭镇、太和镇、太平镇等8个镇,共计182个行政村、2818个自然村。

  六、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牵头推进《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政策解读工作,认真抓好宣贯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进行宣传和解读,使各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准确把握《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规划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低效设施及问题管网优化提升,形成完善且高效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相关原文链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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