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65号令)有关规定,我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规划,建立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由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65号令)、《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5〕23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清新区实际,特制订《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部分是布点规划原则。简述布点规划原则及其来源。
第二部分是布点规划数量。简述我区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及依据。
第三部分布点规划条件。明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要求。
第四部分布点规划实施。简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领人要求、申请流程和核发流程。
第五部分其他要求。简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要求、配送制度、违法处罚措施及许可证到期处置措施等内容。
相关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