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新修订的《清远市清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机构改革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职责发生了变化,有必要对原《预案》清新府办〔2020〕38号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发布的《清远市清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组织体系、响应分级等方面与原《预案》有较大不同,亟需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清远市清新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体系,理顺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清远市清新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附件等九个方面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调整了清新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对原则与提级应对机制,规定了区级层面分级响应措施,进一步优化了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四、主要变化
相比原《预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总则
更新并补充了新的编制依据,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将组织体系明确划分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专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班办公室、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环境应急专家库。
2.对有关成员单位的名称及职责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三)运行机制
1.更新了清新区重点环境风险受体的基本信息。
2.增加了固体污染物污染处理措施。
3.明确了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实施主体和主要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提级应对的机制。
(四)其他
在应急保障方面,优化了救援队伍、资金、物资、交通、通信、技术等方面保障的规定。
相关原文链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