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新修订的《清远市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职责发生了变化,有必要对原《预案》(2020年12月28日发布)进行修订完善;二是风险形势变化,三坑滩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规范化风险防控设施建设、上游固定源风险企业清单变化,原预案中的基础数据已与现实不符,需要理顺应急应对措施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附件等七个方面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调整了清远市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对原则与提级应对机制、预防与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应急监测等内容。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优化
1.部门职责调整和细化: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能调整,重新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如生态环境、水利、卫健、应急、交通等)的职责分工。
2.现场指挥构架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现场指挥部”的设置单位,规范了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供水保障、舆情引导等核心工作组的构成及任务,确保应急响应时指挥顺畅。
(二)基础数据更新
1.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对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地新建的应急设施和周边相关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更新。
2.预警监控设施:将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自动监测站纳入应急措施,通过水质实时监测数据变化趋势分析,强化应急预警。
3.固定风险源清单:根据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企业信息变化,更新环境风险重大和较大等级企业清单。
4.非点源风险清单:根据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业分布情况,更新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地上游规模畜禽养殖场信息。
相关原文链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滨江河三坑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