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城镇住户、农村住户、价格调查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加强对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监测与分析。
(六)组织协调全县各镇(场)、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并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资询服务,组织建立现代产业和服务业统计工作,逐步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和备案全县各镇(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各镇(场)、县直各部门统计机构的负责人,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全县统计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十)建立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协调安全部门和保密部门抓好涉密防范工作。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县统计网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股以及业务股。1个非独立核算的下属机构:清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我局行政编制10人,在职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9人;政府雇员5人;退休7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28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18.6万元,降低6.87%,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支出的减少。
2.支出预算25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6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07.1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6万元,项目支出73.62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18.6万元,降低6.87%,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4万元,比上年减少6.6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的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局只保留一台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8.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会议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的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62万元,比上年增加9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的增加,公用经费预算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9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区内公务用车及出差到公共交通不方便的城市安排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