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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06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决算及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清新财库〔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9月在我局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拟订区国省道公路路网规划,参与管养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申报,施工管理,工程技术档案验收,改造项目的交(竣)验收。负责区属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

(三)承担区属国省道公路新(改)建、路面大中修、危桥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负责管养辖区国省道公路、桥梁和隧道和公路标志线的日常养护、保修和水毁抢修复等。负责区属国省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落实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负责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依法对各种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进行索赔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负责推广应用公路科技项目成果,促进公路行业科技进步和公路信息话建设;负责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七)、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干线的线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全区公路交通战备、应急抢险工作。协助或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决算为单户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交通管理总站。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1、综合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计财股),2、交通管理股(交通安全股),3、公路管理股,4、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局)。下设机构3个:1、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公益二类),2、区交通管理总站(公益二类),3、清新区清新港服务中心(公益三类)。

     、2015年部门决算单位包括: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和清远市清新区交通管理总站。2015年财政收入决算总计11,776.19万元(财政拨款11,776.19万元),同比增加7224.95万元。

  2015年财政支出决算总计9,733.19万元,同比增加520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20万元,同比增加451.47万元;项目支出8,093.00万元,同比增加5104.67万元。

  四、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1490.57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决算1,64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6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经费192.5万元,支出决算105.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未发生费用开支。

  2、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76万元。我局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杜绝超预算支出,全年公务接待162批次6906人次,决算支出数41.2万元,同比减少28.8%,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去年有所节约。

3、2015年公务车辆预算经费1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2015决算支出数6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82万元,同比减少8.2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去年有所节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85万元,比2014年增加7.57万元。局本部机关基本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运行经费的预算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同比变化不大。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89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支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没有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财政尚未对本部门开展2015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等。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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