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二)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引导推进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三)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按规定权限管理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和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人口计生以及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务、村镇规划、公用设施等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事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
(七)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镇村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九)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驻镇单位管理,监督、指导镇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承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直属单位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构成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站)、农业办公室(科技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三)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83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工勤人员11个,总编制数101个。实有行政编77人,工勤4人,实有总人数81人,退休人数37人。
(四)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构成情况:事业编5个,实有人员5个,离退休人员1人。
(五)石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构成情况:事业编3个,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