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新财库[2017]11号《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单位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责主要有: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政策法规。
2、经办全区和省、市驻本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承担全区和省、市驻本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参与监督管理本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并按规定对其进行费用结算;承担本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和省、市驻本区单位国家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管理工作;经办补充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4、采集、管理和统计分析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管理全区和省、市驻本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等信息资料;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月报、季报、年报等财务报表。
5、承担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待遇支付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存储、划拨等管理工作。
6、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稽核监管和行政复查工作。
7、为全区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社保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分设8个股(室):办公室、社会保险关系股、社会保险稽核股、待遇计发股、医疗保险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财务股、信息系统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社保局人员编制为45人,其中:公务员39名,后勤服务人员6名(其中工勤4名,白编2名)。实有人员为73人,其中:公务员33名,后勤服务人员6名,退休干部10名,以上人员全部由财政全额供给,另外购买服务人员24名由单位经费自理。
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8,452.92万元,比2015年收入增加2,822.92万元,增长50.1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的收入增加。
2016年支出决算8,467.01万元,比2015年支出增加2,806.10万元,增长49.57%;2016财政拨款支出8,452.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87.14万元,增长10.2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社保基金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35万元,为年初预算11.50万元的72.61%;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2万元,降低43.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41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减少0.09万元,降低1.64%;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3万元,降低40.15%。公务车进行车改,车改前为4辆,车改后保有量为1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减少3.06万元,降低51.00%;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9万元,降低49.57%。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49次,人次为491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6.06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2016年维修(护)费和培训费项目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5万元。授于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于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开展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级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