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
1.贯彻执行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向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有关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上级政府和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3.承担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整理、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4.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提出建议和决策依据。
5.协助区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6.协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市驻清新单位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方案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8.负责区政府外事侨务工作。
9.负责区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10.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方面
编制数:35人,编内实有在职人数:31人,离退休人数:13人。
三、收支预算
(一)收入方面:财政预算拨款数:5508844元。
(二)支出方面:1.工资福利支出:2357157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48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4687元,4.其他支出:669000,支出合计:5508844元。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