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区经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经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经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信息化、对外贸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对外贸易、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
(二)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对外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经济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调节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三)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提交报告的书面答复工作,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核准权限内的加工贸易业务,依法监督管理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指导企业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产业转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组织协调全区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监督管理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组织开展对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落实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四)指导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加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负责引进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负责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按国家、省、市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评估验收;组织科研实验和项目攻关;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审、鉴定、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地震监测和地震知识宣传,拟订防震减灾措施,依法对建筑工程的抗震防震设施管理及收集、传递、汇报地震信息。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管理及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重大经济活动特别审查制度;负责整顿和规范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清远市清新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本部门内设机构:目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置6个股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办公室、工业股、电子商贸与流通股、电力资源股、外资股、科技管理股、清新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核定行政编制18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16人;工勤编制人数3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3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末实有人数2人;行政退休人员年末实有人数22人;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编制11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9人;民营中心事编退休人员年末实有人数2人;临聘人员年末实有人数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1-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1.87万元,比上年减少103.45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财政将节能降耗节项资金和工作经费150万列入企业股代编项目,没有列入我单位年初项目预算,同时减少了进出口业务工作经费的项目年初预算;支出预算501.87万元,比上年减少103.45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财政将节能降耗节项资金和工作经费150万列入企业股代编项目,没有列入我单位年初项目预算,同时减少了进出口业务工作经费13万元的项目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3、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017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主要是减少因公出国(境)组团的次数和人数,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减少了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24万元,比上年增加7.74万元,增加31.59%,主要原因是将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上年度列入一般性项目支出科目,口径不一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没有采购安排预算。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