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做好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2、承担全区贫困状况监测、登记、建档立卡和统计工作,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3、实施本区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对口帮扶单位和区直单位的挂钩扶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老区建设股、财务股4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公编制14名。后勤服务人数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4人。
三、本年收入合计2,855,210元
财政预算拨款2,855,21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855,210元,收入比去年增加45.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车改补贴和节日补助。
四、支出总计2,855,210元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2,91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64元、农林水支出2,477,234元、住房保障支出51,000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2,379,96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7,2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0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7,688;项目支出475,24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1,244。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对比上年减少一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5.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对比上年减少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3.9万元,对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车改后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6区扶贫办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