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政策法规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股、标准化与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等11个业务股室,设1个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企业注册登记与监管、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和市场合同监管、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等业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列入部门预算编制数合计143人,实有人数127人,退休46人。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统领全局,以法治建设贯穿始终,围绕构建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统一的市场监管,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服务清新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为推动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续写新篇章。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17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