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清新区环保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加挂总量考核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监察股(加挂环境监察分局)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本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审核本区有关规划、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任期目标。(2)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3)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环境保护资金。(4)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6)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和核事故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7)协助国家和省、市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对电磁辐射和建筑材料的放射性物质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编制情况包括:核定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本级6人,环境监察分局20名),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实有人员21人,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有1名,退休人员5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0名,实有18人,退休人员3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610.53万元;支出总计610.53万元。
三、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610.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77.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3.21万元。
四、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5年度基本支出预算319.6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8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90.92万元,与2014年对比,支出预算增加255.72万元。增加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了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9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5%。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万元。(3)、公务接待费预算18.9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2.10万元,主要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