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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年初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2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下达我局部门预算支出指标30,322,346元(其中:本级19,400,750元,下属部门10,921,596元)。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各项收入年初预算执行合计30,322,346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9,722,34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不含基金)600,000元。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我局基本支出预算28,663,30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75,5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83,768元。

(2)2018年,我局项目支出预算1,659,0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2,0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024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三公经费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外其他各项开支均较往年减少,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力度控制三公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市公路局清新分局及其养护中心移交清远市清并报区人民政府管理,并更名为清远市清新区公路服务中心,由我局统一管理。区公路服务中心原有的3辆公务用车编制划入我局,故2018年的公务用车由原来的7辆增加至10辆,费用由原来的38.5万元增至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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