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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0-23 10:21 文章来源: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制订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监督实施辖区内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驻镇食品药品监督机构的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市场监督股、食品餐饮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稽查局。

  三、部门决算说明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收支对比的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03.14万元,本年收入2,046.81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478.72万元增加568.09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数981.72万元增加1065.09万元;2016年度支出1,526.39万元,较2015全年支出决算数1461.95万元增加64.44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2015年度有所增加的原因一方面为本年度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基本支出随之增长;另外一方面,由于我区创建卫生文明城市,工作量有所增大,专项行动、巡查工作比去年有所加大;因而2016年度支出比去年增加。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2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8台,公务接待费5.20万元,公务接待162批次,1050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40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2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9.4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26.58万元,公务接待费5.24万元。 

   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我局厉行节俭,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对“三公”经费进行全面控制和约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做到了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用按规定报销,需三单齐全才能予以报销,我局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故无费用产生,我局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故不存在费用增加的情况。我局“三公”经费为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9万元,比201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67.62万元增加7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的差异,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67.62万元包含2015年度人员公用经费,而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剔除了人员公用经费,只统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80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融为0。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

(6)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评价结果:自评良好。

2.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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