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发证股、地质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队8个股室;另设太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山塘国土资源管理所、禾云国土资源管理所、龙颈国土资源管理所、浸潭国土资源管理所、石潭国土资源管理所、三坑国土资源管理所、太平国土资源管理所共8个基层管理所为正股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措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县国土与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镇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供应等政策,承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负责对闲置土地的一发查处工作,承担上报国务院、省、市、区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籍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对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和城乡地籍管理等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调处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矿业权审批、矿产资源储量监管,监督管理全区重要矿区、保护性特定矿种的勘查开采活动,承担调处矿业权纠纷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查和评估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国土资源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制定本区基础测绘规划,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本区土地测量控制体系,管理、审核、发布本区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清新分局核定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人员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股长(主任)15名。执法监察队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2013年末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在职人员22人,工勤4人;执法监察队在职人员6人,工勤1人。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现有离退休人员共1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一是积极主动服务,全力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违法用地。二是积极做好用地报批工作。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衔接工作,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按时完成用地报件组织上报工作。加强与省厅、市局及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用地的服务和指导,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加快完成各类用地报批工作。
2、积极谋划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契机,根据我区发展战略的需要,及早谋划,全力做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
3、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第一批次844.45亩任务力争在春节前完成工程施工的市级初审,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督促各镇做好第二批次2900亩建设任务的具体选点、民意调查等相关工作,并按区的实施方案做好下一阶段的招投标、工程验收等工作。
4、全力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13年建设任务的规划设计和预算方案待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完毕后即进行招投标工作。2014年建设任务督促各镇做好调查摸底、划定范围,春节后开展测量、规划设计和预算的招投标工作。
5、全面推进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区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并将领导机关工作用图和“一村一镇一地图”纳入建设内容,着力提升我区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6、深入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坚持实施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矿产资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加大矿业秩序整治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各类矿业违法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7、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镇、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抓好汛前、汛期的排查检查和重点灾害点的定期巡查。加大对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8、加强执法监管,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以执法监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探矿、采矿的行为。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降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
二、收入决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3年收入决算---173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8.40万元,其他收入--9.8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3年支出决算--73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8.41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71.08万元,占--50.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3.6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57.33万元,占--49.06%,主要支出项目有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83.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0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68.13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5.5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支出32.48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9.01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75万元、气象事务支出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