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新区环保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新区(县)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8月成立,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环境管理股、环境监督股(环境监察分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审核本区有关规划、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任期目标。
(2)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3)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环境保护资金。
(4)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6)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和核事故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
(7)协助国家和省、市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对电磁辐射和建筑材料的放射性物质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清新区机编办有关文件,区环保局局机关行政编制6个,工勤编制1个,实有人员7个;环境监察分局专项行政执法编制20个,工勤编制1个,实有人员14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20个,实有人员10个;退休人员6人(其中行政类3人,事业类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的推进;
2、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3、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云龙工业园陶瓷企业环保监管;
5、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
6、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弘扬环境文化;
7、加强能力建设和自身建设。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4545.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454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541.09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7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068.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