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电视台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管理经营台系统所属广播电视媒体,承担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交流、安全播出、新媒体建设、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以及网络管理等任务;负责组织审查在台系统所属广播影视机构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和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并监听监看;负责管理台系统影视剧生产、引进、发行、放映与销售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新广播电视台,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单位事业编制18名。清新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和清新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为清新广播电视台直属事业单位(不定级,公益三类),其中核定清新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事业编制为80名,核定清新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事业编制为5名。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因我台属于财政资金核补单位,财政资金占自有资金的0.02%,一直属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经营状态,所以没有历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数据分析对比。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收入4,88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6万元,事业收入3965.54万元;支出4728.8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8.57万元,其他支出11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支出4728.8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8.57万元,其他支出1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新闻采访,网络维护建设;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4.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14.795万元(政府定点的中小微企业)。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开展 2016按企业的管理进行当年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管理经营台系统所属广播电视媒体,承担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交流、安全播出、新媒体建设、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以及网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