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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7-09-05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旅游局 字体大小:【

一、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原名清新县旅游局,2011年1月在清新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划定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2年12月由于清新县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区,2013年1月16日,清新区正式挂牌,清新县旅游局正式更名为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行业管理股、市场开发股3个股室;直属单位有旅游质量监督所(清新区旅游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太和古洞旅游服务中心(清新区旅游局直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2016年没有变动。

    (二)人员编制。
      核定区旅游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主任)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核定区旅游局直属单位:旅游质量监督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区旅游局实有在编在职8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旅游质量监督所在编在职人员3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旅游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旅游招商工作初见成效,旅游活动丰富多彩,旅游宣传成效显著。举办节庆活动扩大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报刊、电视、网络进行宣传,参加各类旅游推介会,“请进来”宣传。做好民宿民居、乡村旅游建设等工作,大力发展民宿民居,旅游接待基础日益夯实,旅游服务质素不断提升,文明旅游创建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收支对比的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旅游局年初预算收入289万元、年初预算支出289万元,上年年初预算收支是164万元,与上年对比是增加125万元。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当年收入支出决算执行基本情况,决算收入757.7万元,上年决算收入395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362.7万元;决算支出740.4万元,上年决算支出407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333.4万元差异原因分析: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旅游经费、创建文明城市经费及代收代支太和古洞建设资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财政拨款收入:614.57万元,占总收入的81.1 %,其他收入:143.14万元,占总收入的18.9%。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基本支出:196.86万元,占总收入的26.6 %  行政事业类项目543.57万元,占总收入的73.4%。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三公”经费支出13.23 万元,年初预算是11.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03万元,增长率为18%,上年同期为12.05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加1.18万元,增长率为9.8%。其中:一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97万元,团组2批,共4人,年初预算为0元,去年同期为0.5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30%,主要原因是增加香港、澳门宣传的批次和旅游人次,具体是接清旅[2016]113号文《第30届香港国际旅游展的通知》及清旅[2016]157号《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的通知》,经区领导批准前往香港、澳门两地进行旅游推介;二是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与去年同期一致。三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为8.34万元,年初预算是8.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率为1.9%,上年同期为8.36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率为0.2%;四是公务接待费用为1.9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32年初预算是2.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78万元,减少率为29%,上年同期为2.83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0.91万元,减少率为32%;五是会议费本年 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去年同期0.3万元。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1万元,比201523.2万元增加28.01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空调、打印机、办公用家具、办公用品等。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7.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我局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所以没有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没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没有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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