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承担茅舍岭大泵站、茅舍岭旧站、山塘电排站、茅舍岭五孔闸、清西运河闸、五结合运河闸和多个泄洪闸的机组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承担内坑、运河等多个河道的管理工作。对清西内坑、清西运河等河道开展雨情、水情监测,健全完善各项水文资料管理。承担茅舍岭大泵站、茅舍岭旧站、山塘电排站的排灌和防汛工作。依法制止侵占、破坏、毁坏水利工程等违章、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正股级,财政拨付公益一类,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编制数35名
三、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4.07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25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上年未实施完成)。
四、“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用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上年支出数减少1.46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用比上年支出数减少1.46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五、“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其中①公务车定编1辆、实际拥有量1辆;②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人数148人次;③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无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8.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定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5年初预算定编车1辆、实际拥有量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结果:自评良好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清远市清新区清西防汛工程管理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