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督管理股、执法监察股(增挂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牌子),主要职责是: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部门和各镇(场)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5名,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共15名,实有编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总收入合计474.3万元;支出总计474.3万元。
三、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74.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414.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0万元。
四、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7年度支出预算270.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9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204.06万元,与2016年对比,支出预算增加67.72万元。增加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项目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24%。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3.7万元,比2015年预算少0.1万元,主要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会议费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