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4年部门决算及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清新财库〔2015〕7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15年11月在我局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和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财政收入决算总计4,551.24万元(财政拨款4,551.24万元)。
2014年财政支出决算总计4,5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73万元,项目支出3,338.33万元。
(二)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和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基本支出决算1,18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61万元。
2014年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和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0.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未发生费用开支。
2、公务接待费19.41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3、公务车辆费用1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