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清新区民政局是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7年局机关行政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后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0人。局下属事业公益一类单位有三个:清新区社会福利院人员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人;清新区殡葬管理所编制人员13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清新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局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68,584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968,584元,其中:基本出支1,745,8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1,2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1,488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财政预算835,068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务院关于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2、清新区社会福利院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26,604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26,604元,其中:基本出支839,3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216元,其它支出100,000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财政预算101,856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务院关于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3、清新区殡葬管理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39,352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39,352元,其中:基本出支930,3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0,968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财政预算433,904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二个工作人员,同时按国务院关于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4、清新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7,896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7,896元。其中:基本出支150,5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320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财政预算32,496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务院关于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上调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6.5万元(其中: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清新区社会福利院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清新区殡葬管理所公务接待费用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6年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