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开发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组织实施本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工程项目;按规定对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检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调研、政策宣传及及经验交流工作。参与本县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易地开发项目的整理、上报、验收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在职人员5名。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1、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98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44万元,事业收入0.64万元),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265.23万元,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14,84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3,859.6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林水等专项资金。
2、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1,00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0万元,项目支出940.23万元),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11,57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578.1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林水等专项资金。
3、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48.97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度年初预算收入45.38万元,预算增加资金939.7万元,原因主要是土地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增加。
2、2015年决算支出11,579.51万元,2016年与2015年对比决算支出减少10,578.1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城乡社区和农林水的专项资金。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与2015年支出金额2.52万元相比,减少了1.02万元,同比减少了40.485%,与年初预算数1.5万元持平,公务车保有量4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与2015年支出金额0.7万元持平;与年初预算数1.5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外出用餐,接待上级业务来人等用餐及活动误餐等支出。
(四)、关于机构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6万元,比2015年50.49万元增加了9.97万元,增加了19.75%,主要原因:
1、2016年人员经费57.51万元对比2015年人员经费46.38万元,增加了11.13万元,增加了24%;
2、2016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比2015年4.11万元减少了1.16万元,减少了28.22%。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结果(良好)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开发中心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