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拟订本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协同有关单位查处本辖区内发生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业务培训,协助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工作。
(五)依法接收、保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利用;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名人档案、地方特色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等。
(六)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县(区)后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七)有计划地组织编纂出版档案史料,开展档案的展览、陈列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监督指导股、档案管理股。我局事业编制7人,在职7人;后勤服务编制1人,在职2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8.1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152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1318万元,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8.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58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96.6055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528万元。对比上年增加3.4993万元,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项目支出82.0944万元,与去年支出69.4619万元增加了12.6325万元,主要是2017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随着增加。
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下达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和会议费0.3万元,对比2016年部门预算下达情况分别下降0、97.02%和90%。2017年我局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进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流程和公务接待标准,使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在2016年预算的基础上有大幅度的下降。
2017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员用车购置的预算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7万元,对比上年增加了3.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主要是公务用车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因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发生预算绩效、项目绩效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公开的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