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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发改局2016年预算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6-04-11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2016年

清新区发改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意见;组织编制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域发展等专项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受政府委托向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预警;综合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提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贯彻实施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全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核上报国家、省、市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审批限额内建设项目,组织和跟踪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审核或核准县管权限的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四)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按规定对有关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事项进行核准。

    (五)负责国民经济动员的工作。

    (六)宣传、贯彻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本价格收费的实施细则、办法,拟订本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本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运作和管理。

    (八)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管好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九)按照成本监审目录,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十)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谋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一)对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项目的制定或调整组织价格听证。

    (十二)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协调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落实军粮供应,落实全储备粮油责任制,依法监管粮食流通,负责粮食流通管理的执法工作,负责粮油市场的监测、预测,做好粮油市场价格的监管工作,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贯彻落实军粮供应政策。

(十四)承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科室5个,行政编制18个,工勤编制3人。2015年12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19人, 临时聘用人员6人;退休19人。

第二部分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4.79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103.95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和住房补贴补助等。

2.支出预算49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19.52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41万元,项目支出121.36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103.95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49.0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2015年预算少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49.09%,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会议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内公务用车及出差到公共交通不方便的城市安排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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