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四套班子和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组织开展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改革;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协助相关部门对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
(五)制订关于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资金及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承担区会议中心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承办区级重大活动和全区性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区人民防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应急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区政府大院机关后勤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科室 5个,事业编制49个。2017年12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40人,政府雇员25人, 临时聘用人员65人;退休20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5.3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9.14万元,主要是2016年项目支出及人员支出增加了。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9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8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579.85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万元。对比上年增加147.50万元,主要是2016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730.56万元,较去年减少18.36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了。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原预算表上的480万元为项目支出专项,现做调整,特此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相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由于增加了公务用车。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28.5万元,比去年减少14.0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公开报表(补充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