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
2、研究、推广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及管理工作;
4、协调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人,其中:正副主任各1人。2016年12月在岗在编7人,退休3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对比的说明
本部门2016年综合收入决算数为306.56万元(其中财政决算收入62.85万元,事业收入243.71万元),2015年综合收入决算数为554.7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收入50.76万元,事业收入为504.02万元),2016年综合收入比2015年综合收入减少248.22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清新区水利示范县项目和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减少。
本部门2016年综合支出决算数为25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10万元,项目支出137.20万元),2015年综合支出决算数为30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8元,项目支出222.55万元),2016年综合支出比2015年综合支出减少5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5.3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按国家规定要求正常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的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清新区水利示范县项目和水利重点县项目费用的减少)。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2.85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1.9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比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减少19.11万元的主要原因:为节约缩减部门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按照相关要求减少。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决算支出是0.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比2016年初预算少2.41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29万元对比年初预算少了2.71万元;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无会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决算支出较2015年“三公”决算支出增持平,没有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与2015年决算持平,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9万元,与2015年决算持平,没有增减。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6批,人数为60人;公务用车持有量0台,示范县和重点县项目下乡巡视借用上级单位车辆使用,下乡支出各项加油费和车辆维修费;无会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55万元,增长30%,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持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说明
财政尚未对本部门开展2016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