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清新财库【2015】7号)文件批复:一、核定本单位2014年度收入777.91万元,支出574.02万元。二、核定本单位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9万元,支出566.47万元。三、核定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清新区司法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