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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2018-04-02 09:57 文章来源:清新区石潭镇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石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潭镇人民政府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二)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引导推进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三)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按规定权限管理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和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人口计生以及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务、村镇规划、公用设施等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事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

(七)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镇村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九)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驻镇单位管理,监督、指导镇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承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二级预算,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直属单位预算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机构构成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并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石潭镇机关设置6个综合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2)经济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站)负责民政、侨务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本镇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处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协调政法工作。(4)农业办公室(科技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及土地流转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工作。(5)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完善人口服务,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工作。(6)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村镇发展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名村示范村建设、村庄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职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发展。 

(三)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83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工勤人员11个,总编制数101个。实有行政编75人,参公事业编5人,工勤4人,实有总人数84人,退休人数3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57.4904万元,比上年增加77.064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经济增长、人员增加;支出预算2357.4904万元,比上年增加77.064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财政以收定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8.7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下沉、权力下放、在基层一线工作经常联系群众及车辆使用年限长需要维修保养;公务接待费55.7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大及工作需要。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79.7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1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1万元、会议费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现正使用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原白湾镇政府大院办公大楼、财政所、司法所(维稳中心)、公务用车等资产。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100%

2、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覆盖财政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购买货物、工程、服务和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邮电、差旅、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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