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为清新区水务局直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正所长一名,副所长两名,由财政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标准给付。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实有退休人员38人,均纳入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本部门承担水库大坝、蕉坑引水、溢洪道等水库工程、灌区干渠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县三防办做好水库防汛预案、应急措施、水库防限水位运用计划及水库的防洪高度等工作。承担水库大坝工程的安全运行、检查观测和水库水文监测等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对涉及水库工程安全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及水域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查。依法制止侵占、破坏、毁坏水库工程等违章、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本部门共设置6个机构,分别为:1、办公室;2、财务室;3、水工室;4、水纹室;5、焦坑引水管理站;6、机电室。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综合对比
(1)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2016年度全年总收入649.93万元,总支出649.93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总收支平衡;2015年度全年总收入283.94万元,总支出292.55万元,年末收支结余-8.61万元。2016年度全年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128%,2016年度全年总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2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16年度新增2名工作人员以及财政预算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2)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2016年度财政年初预算拨款501.01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501.0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的预算数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29,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700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29,281.0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281.08元。2016年度比2015年度总支出增加418.92元,因为原公务用车车龄较大,车况较残旧,所以增加了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万元,比2015年减少5.48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16年度在各个方面都开展开源节流从而减少了公用办公经费的支出以及有部分支出列入其他科目支出。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元,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金额为0元。
5、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6、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开展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指用于部门日常运作的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