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境监察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监督指导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处理;负责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监督检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负责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负责总量减排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议案、提案的调查处理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诉讼;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内设环境监察执法一中队、二中队。
人员构成情况: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人,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2016年末,实有人员18人,后勤服务人员实有1名,退休人员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1-11环境监察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5.99万元,比上年增加21.40万元,增加7.52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项目支出中的其他类项目的增加;支出预算305.99万元,比上年增加21.40万元,增加7.52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项目支出中的其他类项目相对增加了。
环境监察分局是加挂在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股的部门,是清新区环境保护局二级预算单位,使用行政专项执法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已由本单位单独进行了细化公开。
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85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加0.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预算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加0.21%,主要原因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而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42万元,比上年增加5.22万元,增加13.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5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4.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汽车车辆4辆,均为执法工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1-11环境监察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