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二)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引导推进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三)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按规定权限管理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和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人口计生以及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务、村镇规划、公用设施等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事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
(七)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镇村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九)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驻镇单位管理,监督、指导镇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承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二级预算,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直属单位预算包括: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机构构成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并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石潭镇机关设置6个综合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2)经济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站)负责民政、侨务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本镇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处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协调政法工作。(4)农业办公室(科技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及土地流转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工作。(5)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完善人口服务,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工作。(6)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村镇发展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名村示范村建设、村庄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职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发展。
(三)石潭镇人民政府本级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83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工勤人员11个,总编制数101个。实有行政编73人,参公事业编5人,工勤4人,实有总人数119人,退休人数3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66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支出预算2066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8.8 %,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需要,车辆使用较多;公务接待费55.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4万元,比上年增加234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增加。其中:办公费17.4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4.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50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建筑642万元,土地287万元,车辆404万元,办公家具35万元,办公电器55万元,专用设备78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