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本镇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二)指导本镇种植业病虫防治和水产病害防治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农作物病虫和水产病害测报、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监测以及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
(三)监督管理本镇各项水利设施,承担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电排站管理等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规划、设计和安全生产、水库移民等工作,参与调处各类水事纠纷;
(五)协助做好本镇农田水利、城镇供水、人畜饮水等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本镇排水排污管网;承担本镇农村水利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相关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本辖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有关工作;
(七)承办镇委、镇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为二级预算,属于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
(二)石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6个,参公事业编制0个,工勤人员0个,总编制数6个。实有行政编5人,参公事业编0人,工勤0人,实有总人数6人,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增多;支出预算68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开支增大。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产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及运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安排68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开支增大。其中:办公费3.16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8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0,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