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浸潭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我镇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24164116元(其中:镇本级23277520元,下属部门886596元)。
2.2018年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3.2018年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795万元。
二、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1.单位基本情况
2.人员情况表
3.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4.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5.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7.2018年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收计划表
8.2018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表
9.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一)
1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二)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收入总表
14.2018年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情况表
15.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