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承担本区公房及所管辖市场的租赁、管理及维护工作。
3、合理安排公房及所管辖市场等资产处置收益。
4、承担本区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5、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股室 9个,事业编制57个。2015年12月底实有在职职工50人,政府雇员1人, ;退休22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5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9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7.02万元,主要是2016年增加住房改革支出。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372.82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08万元。对比上年增加115.73万元,主要是2016年增加住房改革支出。项目支出171.02万元,比去年增加11.29万元,主要是增加市场和公房的日常维护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2.06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3万元,比去年减少1.8万元,主要是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
2016年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