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主管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工作部门,内设7个股室,下辖4个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党务、政务、文秘、后勤等日常工作;
(2)社会保障工作管理股: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3)公务员管理股(培训股、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军转干部安置、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审核和管理等工作;
(4)调解仲裁管理股:负责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劳动合同管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才规划和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和审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初级职称审核和评定、中(高)级职称材料初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招聘管理、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6)工资福利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综合管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费和遗属困难补助费的审批等工作;
(7)劳动保障监察股:负责劳动执法和监督检查、劳动投诉、监察信访、农民工维权、劳动人事案件查处等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
(1)清新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才市场监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本区人才引进、人才流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2)清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劳动执法、劳动投诉、监察信访、处理群体事件等工作;
(3)清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劳动力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失业登记、档案托管等工作。
(4)清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实有在职22名;后勤编制3名,实有在职2名;退休人10名。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共有4个,其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制9名,实有在职8名;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编制5名,实有在职3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编制11名,实有人员11名,退休人员6名;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退休人员2名。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5年综合收入支出决算数1895.13万元,2014年综合收入支出决算数2123.67万元,对比上年综合收支减少了228.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26.3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增加了拨款收支数。
(二)“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2.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支出7.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支出1.8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数比上年减少支出8.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6.6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94万元,原因为接待人员减少。
①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费用。
②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2015年同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6.6万元。
③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单位使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67批次,2068人次,共12.1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24.99万元,比2014年减少27.87 万元,减少3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的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07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26.07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结果:自评良好。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