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政、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地方性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包括办公室、市政管理股、市容管理股、法规股,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单位编制情况包括:核定行政编制100名,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退休人员7名。
区园林和环卫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及区镇村清洁服务中心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2018年城综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合计2797.63万元,2017年总收入合计2429.19万元,2018年总收入比2017年增加36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以及镇村清洁中心部门预算。
支出预算总计2797.63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429.19万元,2018年总支出比2017年增加36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以及镇村清洁中心部门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预算16.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5.44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13.9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39.4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3.02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0.22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汽车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环卫作业车2台。主要用于区内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及出差到公共交通不方便的城市安排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2018年城综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