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我局收入决算数为3604.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45.75万元。因我局由原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合并组建,并于
2016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195.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2016年度首次纳入地方预算,在预算执行时调整补充人员、公用经费,补充市场监管、锅容管特计量、办案、质量标准化建设、商事登记及三证合一等专项工作及创文工作经费。
二、2016年“三公”经费列支情况说明
我局本年度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规范公务用车流程和公务接待标准,2016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60.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88.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8.93万元、项目支出中列支51.6万元。因我局2016年度首次纳入地方预、决算,故无以往年度数据对比。
2016年度我局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59.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53.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8.65万元、项目支出中列支50.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25万元,而决算数为0,未按原预算计划购置车辆;同时,我局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采取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养等方式严加管控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016年度我局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大幅度下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0.28万元,项目支出中列支0.99万元。2016年度我局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批次,216人次,人均消费均控制在限额内。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我局认真贯彻《关于贯彻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做到尽量在食堂接待,限定接待范围、控制接待规模,禁止不必要的开支,杜绝超预算列支。
2016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相关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73万元,因我局2016年度首次纳入地方预、决算,故无以往年度数据对比。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支情况,无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纳入我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的解释: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