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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3-31 09:02 文章来源:清新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字体大小:【

2017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负责加强对全区公安工作的宏观指导、宏观管理和指挥职能,强化治安管理,直接组织指挥参与重大案件的侦破、重大事件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提高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和组织协调作战能力,强化全区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加强与邻市、邻县(区)警方的联系合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无下级所属预决算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设置4个综合管理机构(政工室、法制室、监督室、警务保障室)、8个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警察大队)、16个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乐园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山塘派出所、三坑派出所、禾云派出所、鱼坝派出所、沙河派出所、龙颈派出所、石马派出所、南冲派出所、石坎派出所、石潭派出所、浸潭派出所、桃源派出所、飞水派出所)以及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民警编制398个,事业编制20个,工勤编制19人。2016年11月底实有在职民警、公务员481人,职工19人,辅警939人, 临时聘用人员63人;退休86,遗属14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0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01.9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31.3万元,主要是2017住房改革补贴等标准的提高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0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4.9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5525.38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4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8.78万元。对比上年增1168.36元,主要是2017人员的增多及警衔补贴等标准的提高。项目支出9586.98万元,比去年增加1162.9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住房改革补贴等标准的提高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348万元保持一致,没有增减。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640.83万元,比去年增加545.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没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18年330

2017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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