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做好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2、承担全区贫困状况监测、登记、建档立卡和统计工作,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3、实施本区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对口帮扶单位和区直单位的挂钩扶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老区建设股、财务股4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公编制14名。后勤服务人数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6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方面,2018年年初预算31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1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23万元,主要是2018年2名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2名。
2、支出预算方面,2018年年初预算31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26.88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9万元。对比上年减少3.23万元,主要是2018年2名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2名。项目支出30.95万元,与去年支出基本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没有增减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5.75万元,对比上年减少3.2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8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