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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9-14 11:24 文章来源:清新区贸促会(招商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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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项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招商资源,引导和服务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全区财政出资的招商活动和投资促进活动的综合计划,并组织活动的筹划、实施工作。

(二)承担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编制、发布工作;编印招商引资相关资料,研究分析总结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通报有关政策和企业信息。

(三)承担对外宣传、推介本区投资环境,提供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商务咨讯、信息服务、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衔接、协调、联络省、市贸促会工作。

(五)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加国际展(博)览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交流。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机构:综合股、投资促进一股、投资促进二股;人员构成情况:2017年单位事业编制9人、原机关后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9人、原机关后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表(1~11).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1.66万元,比上年增加26.37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调整在职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支出预算231.66万元,比上年增加26.37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调整在职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和数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2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4.74万元,增长28.73%,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及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等支出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业务活动和市区内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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