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引导推进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3.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整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人口计生以及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务、村镇规划、公用设施建设等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4.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事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镇村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7.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8.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驻镇单位管理,监督、指导镇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9.承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镇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三坑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58人,事业编制数21人。年末实有人员121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57人,事业编制人员15人,其他人员49人。
第二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 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总收入1151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23.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36.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96.54万元,增长51.05%。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按实际执行预算,正常变动。
2.其他收入5286.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23.79万元,增长106.27%。主要原因本年按实际执行预算,正常变动。
(二)2017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总支出845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41.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01.12万元,增长451.3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开展创文工作、实施威井河河堤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
2.公共安全支出99.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22万元,下降11.73%,主要是基本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按实际执行,属正常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57万元,增长31.88%,增长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优抚方面的投入加大。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47万元,下降55.85%,下降主要原因是计生工作的投入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1140.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96.15万元,下降80.46%,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统计口径变更,本年度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下达。
6.农林水支出544.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0.92%,与去年支出基本一致,主要支出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8.住房保障支出41.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1.36万元,下降75.93%,下降只要原因是预算下达指标变更,部分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下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3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6.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39.68万元,增长53.50%;主要原因是对公共事业的投入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3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39.68万元,增长53.50%;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投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51万元,完成预算48万元的12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78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20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3万元,完成预算28万元的59.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镇今年本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各项中心工作,但在建设精品民宿、特色温泉小镇和美丽乡村过程中,下乡频繁,7辆公务用车不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故我镇于2016年6月起向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申请,租用了清远市德盛汽车租赁公司3辆汽车。现时我镇公务用车数量总数为10辆。由于车辆的增加,日常用油、维护费用也相应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当年预算数。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73万元,增长1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66万元,增长2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万元,增长6.7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8万元,占71.41%;公务接待费支出16.73万元,占38.5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租赁3辆,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1.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日常工作的开展。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7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公务接待232次,接待人数共2359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4.78万元,比2016年增加634.60万元,增长30.65%。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设备支出1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17年本部门中小微企业采购没有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8774万元,其中规上企业总产值9174万元;农业总产值61215万元,与去年同比增加4.8%,固定资产投资58264万元,同比增加2%;税收组织收入2761万元,本级收入863万元;非税收入达到382.63万元,同比增长6.95%。
2.主要民生项目。
(1)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脱贫820人,占当时贫困人口42.58%,顺利完成区下达的脱贫目标任务。按目前进展情况,今年我镇预计脱贫人数达877人,累计脱贫率超过90%。积极整合资源创新打造“精准扶贫”+“农综改” +“产业发展”户脱贫项目三坑模式,目前已有产业扶贫项目7个。自帮扶以来,帮扶单位及各级财政资金到账1552.8753万元,申请项目85个共751.0303万元,已实施项目78个共546.6071万元。其中户项目申请58个共632.5486万元,已实施51个共444.7986万元;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申请27个共118.4817万元,已实施27个共101.8085万元。
(2)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完成了我镇省级特色小镇申报材料的编制,启动了我镇7个省定贫困村共167个村小组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去年创建的13条市级美丽乡村全部通过市验收。今年申报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有17条村,现已动工建设的有14条;申报第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有80条,现已动工建设的有43条;全镇已完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自然村97条。今年新增文化室9间,篮球场5个,休闲公园17个,污水处理系统14个。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全年完成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17个,涉及7个村小组1989人,总投资329.15万元。
全镇15个村(居)委会代办事点均建成使用,全年各村级服务站共为群众代办服务4135件。全镇283个经济合作社实现经营性收入445万元。积极推进土地细碎化整合工作,全镇已整合耕地40557亩,占比70%,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领证工作,目前全镇284个经济合作社有268个已签订确权方案,占比94.36%,其中确四至到户占88.02%;全面顺利完成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
(3)狠抓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落实各项民生工作。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6%,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年审862人、城乡养老待遇年审7762人、新农保参保缴费8596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优抚工作,共发放五保老人供养金、低保金、孤儿抚养金、优抚待遇发放金、高龄老人津贴等约750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98043元,申请大病关爱资金331475元。完成新敬老院的搬迁工作。完成区特殊学校建设,并于9月份正式开学。完成危房改造106户。始终坚持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8宗,办结率为91.6%,无发生到区以上集体上访案件。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50次,接受法律咨询121次。处理镇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49宗,调解成功率95.5%。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全年无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此外,宣传、环保、卫生、监察、统计、防疫、残联、工会、征兵、青年、妇女儿童、民族宗教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重点支出项目
(1)扎实推进温泉特色小镇建设。组织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清四公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坑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是抓重点促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突出抓好清新旅游综合发展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约2亿元,五星级清远星世界温泉酒店客房和主体楼已完成室外装修,室内外精装修及园林绿化工程已完成90%;投资约8000万元的一河两岸河堤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量70%以上,配套的供电、供水已建成,燃气管道和通信管道正在建设中;准六星级瑰丽酒店已完善设计方案,正在拆除河中温泉和泉谷酒店;首期72亩的旅游地产已正式动工建设。
二是抓业态促多元。共引进民宿7个,总投资约1亿元,已建成营业1个,正在动工建设3个。岗边一民宿:已完成围蔽和土地平整,一期钢构板房、温泉池等正在建设中,二期板房预计十二月进场拼装,其他配套设施正按计划施工,计划春节前部分营业。岗边三民宿:完成了外围的绿化工程,现正对建筑主体进行改造施工。九牛洞民宿:已完成一期工程的滑草场、亲子乐园、烧烤野炊区、环湖绿道、沙滩、游艇、停车场、环湖观景台及六栋木屋等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10月,接待游客量超过2万人次。目前正在进行二期建设,预计2018年春节前完成;安庆兴农乐庄园已初步建成对外开放,接待游客约2万人,安庆围和新兴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初见成效,完成了安庆旅游小综合体内约
(2)现代农业项目稳步推进。“台湾现代农业示范园”于五一期间开园,五一、十一期间接待游客约1万人次;省市共建农业示范园属于综合性农业科技示范与探索,前期发展187亩,项目总投资4620万元,目前园区道路及大棚建设,园区用电报装已完成,占2017年项目工程量的85%;总投资约1.5亿万元的敏实集团清远伊甸园生态农旅项目,已动工建设;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并顺利通过区的检查。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9间,家庭农场1间。
(3)积极推进文明镇村创建工作。自2017年5月我镇创建文明镇村工作开展以来,全体镇干部职工思想高度统一,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责任明确,密切配合,抓重点,攻难点,促亮点,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据统计,我镇投入资金约1450万元,共购置安放垃圾桶120个,拆除广告牌400多块,拆除雨棚1200多平方,清除牛皮癣约13000张,清运垃圾约5070吨,修补主干道路6000多平方米,修建花基和人行道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