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代建中心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我单位是2017年新设立的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单位,2017年12月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2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具体编制说明如下:
一、支出预算共3,722,04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130,084.00元。
根据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人均2,736.00元标准按12个月计算,小计755,136.00元。
按统发岗位津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3,569.00元标准按12个月计算,小计985,044.00元。
在职人员每人每年节日补贴8,000元/人、年,小计184,000.00元。
根据区社保局文件, 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缴费标准1,053元,小计290,628.00元。
2018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供给700元,小计193,200.00元。
在职人员住房改革补贴,按1,801.00元/人、月,小计497,076.00元。
临聘人员5人,按45,000.00元/人、年,小计225,0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000.00元。
基本公用经费按7,000元/人、年计算,小计161000.00元。
车辆按每台3万元,两台小计60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0,956.00元
基本退休费、职务(岗位)津贴、护理费人均3,051元,小计73,224.00元。
退休人员每人每年节日补贴8,000元/人、年,小计16000.00元。
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按718元/人、月,小计17,232.00元。
2018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收支脱钩”专项补助按在编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1,500元,小计264,500.00元。
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95,000.00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
会议费为零,培训费5,000.00元。
附件:2018年公开预算数据表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2018年1月31日